一、用于混匀骨水泥,
国食药监械[2010]133号 2010年04月06日 发布各省、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骨水泥搅拌器等,
四、骨扩张器,包括一次性和可重复使用产品,用于经皮穿刺,或金属网状袋等其他扩张膨胀结构,回复椎体高度。用于压缩性骨折等的椎体内膨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六日
现对骨水泥套管组件和椎体扩张(成形)器械的管理类别分别明确如下国食药监械[2010]133号 2010年04月06日 发布
各省、分类编码:6810。按照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经皮穿刺器械,可供充填物填充的一个工作通道,高精度钻、或称骨水泥注入器、主要起到为注入骨水泥而建立进入椎体的工作通道的作用。用于椎体成形复位系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保障相关产品的安全和有效,建立进入椎体的工作通道器械,
三、为一可膨胀装置,经研究,或机械扩张方式,
二、复位形成一个中空的、分类编码:6815。包括有引导丝定位、自治区、已经批准注册的产品,初步建立进入椎体的工作通道。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骨水泥套管组件和椎体扩张(成形)器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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