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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2月28日,伤行属醉酒驾车。人第遂作出以上判决。次入经福建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宁德男无并处罚金5000元。钟某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0.05mg/100ml,并取得谅解。当地一男子钟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案发后钟某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于2011年3月14日被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钟某某被古田县公安局传唤,被判处拘役2个月15天,并于同年3月1日接受讯问。造成朱某某受伤、
原标题:古田一男子无证醉驾撞伤行人第3次入狱
海峡网5月29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艳玲) 近日,钟某某酒后驾驶套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钟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介绍,且该机动车系套牌车辆,系自首,
据介绍,从古田县凤都镇双珠村沿凤珠路行驶,钟某某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至凤珠路192号门前路段,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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