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纪委监委强化防汛监督执纪问责,未及时赶往汛情一线,9月16日至25日,2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相应处分,履职尽责不力、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未认真进行隐患排查,9月25日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于当日17时擅自离岗,
汛期擅自离岗 抢险行动迟缓
山西稷山2名干部履职不力受处分
本报讯(记者 李灵娜)10月19日,对7个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汛应急值守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不严格遵守“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规定,不履行防汛抢险工作职责的问题,对抗洪现场混乱情况未能及时处置。山西省稷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防汛抢险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9月下旬以来,行动迟缓及值班值守期间擅自离岗等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直至当日22时被监督检查发现后才返回应急值守岗位。县公安局西社派出所所长宁某某不认真贯彻执行全县防汛抢险工作要求,防汛抢险队伍值守及物资保障等各项防汛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